7月1日起,聊城市暂停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来源:齐鲁网 | 2020-06-23 11:12:50 |

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经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暂停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另外,自2020年7月1日起,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对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补充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账户需处于正常状态,且欠缴不超过3个月,方可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欠缴超过3个月(含3个月)或者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均不能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左新新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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